试用期3天没工资正常吗(试岗期没有工资合理吗?)
2024-08-21 10:15:03
现如今,很多公司在入职时要求员工有3-7天的无薪试岗,试岗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对岗位适应能力和本人基础品质,试岗期过后再是1-3个月的试用期,那么这个试岗期是合理的吗?
其实试岗期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所谓“试岗期”多半是违法的,在违法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拟定的“试岗协议”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只是用人单位为了考核员工是否合适留下而留出来的一个期限。
如果企业说所谓的“试岗”也是一个“试用期”,那么就违法了。因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试用期应当支付工资,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公司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当事人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只要证实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对劳动者方面而言,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任何限制条件,也无须提前通知企业。试用期合同当事人单方随时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