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如何办理?办理程序有哪些?
诉讼离婚需经过三个阶段: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在起诉阶段,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被告则需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在答辩阶段,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在开庭审理阶段,法院将进行证据审查,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诉讼离婚的手续办理方式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如果审查结果表明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就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将退回原告的文件和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离婚案件如何办理?
离婚案件如何办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离婚案件办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需就离婚原因达成一致,如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若达成一致,可自行协商或者请有关组织调解;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办理过程中,夫妻双方应本着诚实、尊重的态度,认真倾听对方意见,避免情绪激化导致诉讼结果难以掌控。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办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或者涉外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诉讼离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其中包括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在起诉阶段,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人民法院接收文件并进行审查。若审查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就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在答辩阶段,被告需要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若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在开庭审理阶段,夫妻双方需要本着诚实、尊重的态度,认真倾听对方意见,避免情绪激化导致诉讼结果难以掌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办理离婚案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