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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带你看懂伊朗的政治体制

2024-07-25 10:30:03

伊朗整个政治体制的基础是意识形态和世俗国家治理两部分,分别体现了伊斯兰教和民众两个方面的意志,总体看以前者为主,是神学对世俗做了一定妥协后的产物(作为中国人其实比较好理解这个大致的思路,党和政府嘛)。看图比较直观:


1. 最左边的伊斯兰教部分象征着宗教的力量,负责意识形态。严格来说什叶派教士们并非一个组织严密的机构。其中低级的比如毛拉,乌莱玛,高级的比如霍贾特伊斯兰,阿亚图拉。后者可以创制,可以判例教法。不同级别之间的教士并不是梵蒂冈那种严格的等级统属,而更类似大学的学术圈:讲师可以向副教授,教授学习。但未必就要听教授的。他们依靠研究宗教和发表见解来提升自己。可以说,教士们在《古兰经》的基础上归纳社会道德准则,为立法提供思想基础并监督。

2. 右边的总统、议会由民众直接选举,负责国家治理。议会是伊朗与中国另一个有趣的相似之处。伊朗议会一方面要管立法,和中国的人大类似。另一方面伊朗也有少数群体,比如基督徒、犹太人、拜火教徒等。议会又兼顾政治协商,专门为他们保留了部分议席。总统一职更像是总理,是政府首脑,需要对最高领袖负责。至于真正的 “总统”,则是国家利益委员会。总统的选举过程和大多数国家差不多,最大的区别在于候选人要被宪法监护委员会筛选一遍。这也是外国对伊朗选举指责最多的一点。

剩下的所有机构都是上述两大分支的综合:

——宪法监护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制约议会,并审议议会通过的立法,以及审核总统候选人的资格。成员中有一半是教士,由最高领袖指定;另一半是法律专家,由司法总监提名,议会投票决定。

——国家利益委员会,又称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原本是为了协调议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之间的分歧,但后来逐渐变成了协调各部门工作,乃至决定重大国家事务的机构。其中的成员一部分是直接产生,如总统、议长、司法总监,以及讨论具体问题时所涉及的政府部长和议会议员,另一部分由最高领袖指定。

——司法总监负责监督总统和议会,以及其他司法监督事宜。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

最后,也是最引人注目的最高领袖。这个职位必须由什叶派教士担任,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任命,同时受后者监督。该委员会中的88个委员由民众从伊斯兰教士中直接选举产生。最高领袖直接任免伊朗从军事到司法等诸多重要机构的首脑,是重大国家政策名义上的最终决定者,领导军队、革命卫队和警察的名义领袖,同时可以提出赦免。最高领袖的权力也受到一些制约,比如:

——专家委员会每8年要审核一次最高领袖的言行是否合规,是否履行了职责;

——最高领袖必须与国家利益委员会协商一致后才能实施重大决策;

——最高领袖可以撤销民选总统的职位,但前提必须是最高法院判决总统有罪,或者议会通过弹劾。

——赦免必须先由司法部门提出,同时符合法律和伊斯兰教法。

对比一下总统的主要权限:

——政府首脑,行政最高决策者;

——提名内阁成员和地方长官;

——副三军领袖(正职由最高领袖担任);

——国家安全会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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